
*ST南纸6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其全资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展开注册资本扩股,将其登记资本金由1000万元减至3500万元。 哈密能源公司在已完成注册资本后,将负责管理研发建设新疆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7212.36万元。 由于原本的新闻纸主业陷入困境,在有限公司股东福建省投资研发集团主导下,*ST南纸于去年底实行根本性资产重组,将原本亏损主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置出,并重复使用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主营适当更改为陆上风力发电业务。 此次投资将是公司首次投身于光伏电站。
该项目是一座大型并网光伏电站,规划容量20MWp,还包括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适当的设施网际网路设施,所发电量由新疆电力公司负责管理并购和销售。 项目坐落于新疆第三师红星二场,太阳能资源较非常丰富,工程代表年总辐射量为6273.71MJ/m2.a,在弯曲角度为40时,倾斜面所接管到的年总辐射量为7732.50MJ/m2.a。太阳能利用前景辽阔,需要为光伏电站获取充裕的光照资源。
可行性测算,该光伏发电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大约为76169万kWh,年平均发电量3047万kWh,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523h. 由于该项目所处的新疆哈密地区继续执行电价为0.9元每千瓦。网际网路电价前20年按照0.7692/kw.h(不不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为0.9元/kw.h)计算出来,后5年为0.2137元/kw.h(不不含增值税,不含增值税为0.25元/kw.h)计算出来,贷款偿还期为15年,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7.14%,投资回收期(税后)为10.68年,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为10.22%。 *ST南纸董秘李永河回应,重组之前中闽能源即早已在新疆地区培育光伏电站项目,做到过大量市场调研,光伏电站未来也将沦为公司一个新的主业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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